- 谏院
- (谏院, 諫院)
官署名。 宋天禧元年(1017)由门下省析置, 以左右谏议大夫、 左右司谏、 左右正言为谏官。 掌谏诤, 凡朝政缺失, 大臣及百官任用不当, 朝廷各部门事有违失, 皆可谏正。 如以他官主管谏院称知谏院, 司谏、 正言亦有主官谏院称知谏院, 司谏、 正言亦有主管其他事务而不预谏诤者。 元丰五年(1082)改革官制, 定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院长官, 谏官专司谏诤。 元祐八年(1093), 规定谏官不用执政官亲戚。 辽有左谏院属门下省, 右谏院属中书省, 金亦有谏院, 设官与宋略同。
* * *(諫院, 谏院) 官署名。 宋天禧元年(1017)由門下省析置, 以左右諫議大夫、 左右司諫、 左右正言為諫官。 掌諫諍, 凡朝政缺失, 大臣及百官任用不當, 朝廷各部門事有違失, 皆可諫正。 如以他官主管諫院稱知諫院, 司諫、 正言亦有主官諫院稱知諫院, 司諫、 正言亦有主管其他事務而不預諫諍者。 元豐五年(1082)改革官制, 定左右諫議大夫為諫院長官, 諫官專司諫諍。 元祐八年(1093), 規定諫官不用執政官親戚。 遼有左諫院屬門下省, 右諫院屬中書省, 金亦有諫院, 設官與宋略同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